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

修正本院實、見習醫護人員及進修代訓人員借書資格

圖書館修正本院實、見習醫護人員及進修代訓人員借書資格。凡本院實、見習醫護人員及進修代訓人員連續在院服務滿一個月以上者(以教學研究部教學圖藝組有紀錄可查者),方可辦理借書。相關規定詳見「台北榮民總醫院書刊借閱管理規則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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